怎样兑换残损人民币

   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残缺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两种情况的,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
   一是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能照原样连接的。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不能兑换。
   一是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
   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并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信誉,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应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而要将其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回银行或办理兑换。

版权所有:绥滨县人民银行 绥滨信息传媒中心维护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1526号

公安部第82号令<<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