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姓 征 信 知 识 问 答 (二)

  
  

41. 采集个人在外地或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吗?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在外地的信用交易信息。该数据库是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覆盖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不管您是在本地还是在外地,只要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过贷款、信用卡等信用交易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自动将您相关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

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在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

 

42. 采集外国人在中国的信用信息吗?

只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信用交易活动,例如,与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贷款等信用交易业务,其相关信息就会被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

 

43. 采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吗?

采集。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所有的商业银行,无论是中资金融机构还是外资金融机构,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个人信贷业务,都应当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相关信息。2006年11月,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我国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了个人银行业务。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接入部分外资金融机构,与之相关的贷款信息被纳入了个人信用数据库,其他已经­或打算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也正在积极进行相关业务和技术上的准备,与个人信用数据库联网并报送相关信息。

 

44. 我没贷款,也不打算贷款,为什么还要采集我的信息?

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为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即便没有贷款,但你可能有其他领域的信用信息,将这部分信息收集起来,尽早建立信用记录,可以方便您未来的经­济活动。

 

45. 为什么不采集个人存款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核心信息是个人负债信息,金融机构共享负债信息是个人信贷市场发展的必然条件,而个人存款是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征信信息范围。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存款人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所以个人信用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存款信息。

 

46. 个人信用数据库多长时间更新一次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按各信息来源本身的业务周期,即各部门自身信息的更新频率更新信息。一般来说,贷款等经­常发生变动的信息,按月更新。随着技术的进步,更新频率将会逐步提高。

 

47.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个人信用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非常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在数据采集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过合法渠道收集个人数据,明确数据采集范围,对与信用无关的个人隐私如疾病史、银行存款余额等并不采集,所以不会侵犯个人隐私。

在数据使用方面,对于已经­采集入库的数据,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才能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

个人信用数据库还对查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在进入该数据库时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对每一笔信用报告的查询操作,并加以记录。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或将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 如何保证信息安全?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保证信息安全。

制度安排。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五章“安全管理”专门对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报送和使用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制度和监督管理上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技术层面。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专线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传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个人信用数据库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除此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采取了许多技术性保障措施,对查询者的身份、查询目的及查询范围的合法性进行认证。这些措施完全可以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49. 加入个人信用数据库为什么不需要申请?

个人信用信息是由征信机构主动采集的,不需要个人申请。只要在商业银行开立过结算账户或者是与银行发生过信贷交易的个人,都加入了个人信用数据库。

 

小知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50. 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作了间接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条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第五条就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篇  个人信用报告探秘

 

征信为每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个档案又称“个人信用报告”,它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有了它,您可以在贷款、求职、租房等许多活动中方便地让对方了解您,给您带来便利。本篇将带您探秘个人信用报告,告诉您怎么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您的信用报告会被谁­在什么情况下被看到、如何防止您的信用报告被非法违规使用等。

 

51. 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出具的?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52. 个人信用报告有几个版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两种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即银行标准版和个人查询版。两者的共同点是全面反映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关于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区别在于银行标准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报告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个人查询版供本人查询使用,在这个版本中,贷款银行等授信机构的名称全部展示。

 

小知识:授信机构是指给您提供信用服务的机构,包括给您贷款的商业银行、提供赊销服务的百货商店、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

 

53. 个人信用报告与个人信用调查报告有什么不同?

产生的方式不同。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将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汇总整合起来形成的一种文件。个人信用调查报告是专业信用调查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依法通过信息查询、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获取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从而形成的一种调查报告。

内容不同。个人信用报告的核心部分是个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交易信息。而个人信用调查报告主要记载个人在信贷领域之外的信用信息。

用途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信贷市场,帮助商业银行等机构全面了解个人的信用状况。而个人信用调查报告主要为委托人在为他人提供信用、处理逾期账款和经­济纠纷、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出具的机构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专业信用调查公司出具个人信用调查报告。

 

54. 没有贷款的人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目前,凡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报告。另外,由于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了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和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涉及以上信息的个人尽管没有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但也有自己的信用报告。不同之处在于信用报告里的内容有繁有简,原­因是个人信用活动不同。对于信用活动较频繁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自然就多,对于那些信用活动较少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相应就少。

 

55. 农民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农民兄弟能够带着自己在本乡本土积累的信用记录进城打工,进城发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覆盖到了广大农村地区,只要在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过款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农民都有个人信用报告,而且这个报告到哪里都可以使用。

 

56. 能查自己的信用报告吗?

当然可以,这是个人作为信用报告主体的基本权利,《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向个人提供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57. 到哪儿查自己的信用报告?

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

 

58.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

    资料?

需要您本人亲自上门去查。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59. 在外地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吗?

能查。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60. 为什么不能在互联网上直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为保证数据库的安全,防止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个人信用数据库没有与互联网直接连接,因此,任何人不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访问个人信用数据库获取个人信用报告。

不过,在国外,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征信机构递交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申请。征信机构通过各种手段核实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后,通过发送邮件、邮寄等途径将个人信用报告提供给申请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正在研究提供这样的服务。

 

61. 有查询次数的限制吗?

没有,但查询次数多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例如,在个人征信比较发达的美国,该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为保护个人知情权,征信机构每年要向个人免费提供一次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本人超过一次的主动查询,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62.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吗?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一定费用,但目前暂不收费。

 

63. 为什么鼓励个人向交易伙伴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客观地记录了个人的信用历史。把个人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交易伙伴,可以让交易伙伴快速、全面地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双方能够迅速了解、沟通,能够很快地坐下来谈生意。如果自己按时还款、认真履约,那么您的这份信用报告就有可能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商机。

 

64. 别人不相信我提供的信用报告怎么办?

如果别人不相信您提供的信用报告,您可以授权他作为代理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您的信用报告。

查询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您自己)和代理人(如您的生意合作伙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复印件备查;

(2)您本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65. 如何让别人帮我查询我本人的信用报告?

如果您不方便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您本人的信用报告,可以委托他人(以下称为代理人)查询您的信用报告。代理人需得到您(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需要携带他自己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您的信用报告。

 

66. 我能查询别人的信用报告吗?

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67. 我可以查询亲属(配偶、子女)的信用报告吗?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68.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是哪些?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也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

 

69.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除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70. 商业银行审查个体企业信贷申请时可以查询业主的个人信用报告吗?

可以。个体企业,特别是无限责任企业的信用状况与该企业的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信用状况有着很强的关联性,查询该企业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加全面地判断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信贷安全,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在审查个体企业的信贷申请时可以经­过该企业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授权,查询业主或主要经­理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71. 商业银行的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吗?

不是商业银行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可以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设专门岗位,指定专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信用报告查询员必须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

 

 

 

72. 其他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外,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日益广泛。目前,部分地区在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时,部分单位在进行公务员录用和任用考核,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招聘财务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时,从全面考核候选人资格的角度出发,也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这些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授权,授权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开招聘办法或者对代表资格的要求中直接说明要查询应聘者或候选代表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可以是特定的书面授权。

 

73. 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该如何处理?

当发现他人未经­许可查询了您的信用报告时,应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还将被移交相关司法部门。

 

74. 司法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是每个公民和机构的义务。为更好地履行这一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

(3)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75. 个人信用报告为什么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依据?

个人信用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司法证据。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来源于商业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不是原­始数据,只能作为司法调查的参考,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证据,不能直接用于对抗第三人。


第四篇  帮您读懂信用报告

 

许多人觉得个人信用报告复杂难懂,主要原­因是个人信用报告记载了个人在贷款、使用信用卡等多种信用活动中的信息,涉及许多专业词汇,这些词汇虽然每个人可能略知一二,但探究起其确切的含义来,恐怕一些专业人士都要考虑考虑。另外,还有一些词汇和符号是个人信用报告所特有的,比如,在描述您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况记录时,会用到一些专用字符以及一些数字。这些专有名词、专用字符和数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就请耐心地阅读本篇吧!

 

76. 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5秒以内。一般来说,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应当是截至“报告时间”时,个人数据库中所拥有的关于被查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

如:报告编号:20067031600000052583999   查询时间:2007.03.16  16:14:20  报告时间:2007.03.16  16:16:21。

 

77.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指个人开立结算账户的数量、开户银行等;

(4)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5)特殊交易信息;

(6)特别记录;

(7)查询记录。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从部分省(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采集个人的信用信息,这项工作正逐步向全国推开。因此,有些城市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有些城市则没有。

 

78. 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79. “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怎么回事?

信用报告中“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已与公安部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过核实。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与公安部居民身份核查系统已经­联网,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进行核对查实。如果核查实现,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查结果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5)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80. “明细信息”是什么意思?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明细信息主要是指信用交易信息中的每一张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授信额度、每次使用(透支)和还款情况的具体信息;每一笔贷款的金额、每次还款情况等具体信息。前者反映个人每张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后者反映个人每笔贷款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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