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 村 农 业 |
| ·绥滨县 (黑龙江省 鹤岗市) |
| ·面积:3360 平方公里 |
| ·经度:131° 51' 东 |
| ·纬度:47° 17' 北 |
| ·海拔:63 m |
| ·人口:18 万 |
| ·邮编:156200 |
| ·电话区号:0468 |
| ·县人民政府驻绥滨镇 |
| ·县情简介 乡村名录 |
| ·地图:卫星图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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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养殖户:切勿将“家禽与猪”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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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鸭鹅与猪混养可能导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
据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介绍,鸡鸭鹅与猪混养将有可能导致禽流感的发生。
这位专家说,家禽不应与猪一起混养,家禽的流感病毒可以传染给猪,而人的流感病毒也能传染给猪。由于流感病毒具有8个不同的核酸片段,当这两种不同的病毒粒子共同感染一个细胞时,其核酸片段会发生重新组合与排列而产生新型流感病毒粒子,这种新型流感病毒粒子对人常能形成大的流行,造成很大的危害。
另外,鸡也不宜与鸭鹅等水禽混养,因为水禽中各种亚型的流感病毒的携带率很高,有的不表现任何临床症状,其粪便中的病毒感染鸡只后,可造成禽流感的发生与流行,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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